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(二)发表时间:2024-07-03 16:04 要想区分出两者区别,首先先了解下各自的定义: 根据百度百科所释,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、人才租赁、劳动派遣、劳动力租赁,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,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(实际用工单位)给付劳务,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,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(实际用工单位)之间。 具体表现为被派遣员工与实际用工单位有用工关系但无劳动关系,与劳务派遣机构有劳动关系但无用工关系。而劳务派遣机构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为民事法律关系,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为民事合同,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解除劳务派遣协议。 而劳务外包并非一个法律上的概念,是指企业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。外包后,使管理者能有更多的精力,投入到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去。 实际操作中不少承揽合同、委托合同都可以归入劳务外包范畴。常见的劳务外包形式包括生产线外包、仓储物流外包、辅助岗位外包(如保安、保洁、餐饮等)、短期项目外包、人力资源外包、培训咨询外包等。 两者区别 1、涉及法律关系不同 劳务派遣涉及三重法律关系,即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之间的劳务派遣合同关系,劳务派遣机构之间与派遣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,实际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之间的实际用工关系。 劳务外包涉及两重法律关系,即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双方发生关系,发包方与承包方员工之间并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,也无须签订任何协议。 2、管理主体不同 劳务派遣中的派遣员工,主要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管理,用工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直接适用于派遣用工。 而外包员工由承包方直接管理,发包方不得直接对其进行管理,用工方的各种规章制度也并不当然适用于外包员工,否则容易造成与劳务派遣“混同”。 3、法律适用不同 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,劳动合同法属于社会法范畴,带有一定的公法性质,更多体现对劳动者这一弱势群体的关照。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,更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,法无禁止即自由。 4、用工的范围不同 劳务派遣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岗位而非特定项目的派遣员工,其不是整个部门或整条生产线,而仅是某个岗位或某个岗位的某几个人数。 劳务外包则是一个有完整的功能的部分,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项目而非特定岗位的外包员工。如某个部门、某条生产线进行外包 5、经营资质要求不同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、获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法人实体。 劳务外包中的承包方一般都没有特别的经营资质要求,除非有特别法的规定,也即根据外包事项的不同,如果需要特殊的生产资质,那么承包方应当具备。 6、结算方式不同 劳务派遣服务的结算标准是“劳动力”,是“员工数”,其合同标的一般是“人”。 劳务外包服务的结算标准是“工作量”,是“项目数”,其合同标的一般是“事”。 7、核心要素不同 劳务派遣中的核心要素是劳动过程,劳务派遣单位对派遣员工的工作结果不负责任,派遣员工是否能达到预期的产值、成品率等的成败的风险由实际用工单位承担。 劳务外包中的核心要素是工作成果,发包方关注的是承包方交付的工作成果,至于承包方如何完成工作,并非发包方所关注的核心。承包方只有在工作成果符合约定时才能获得相应的外包费用,外包员工的劳动成果的成败风险与发包方无关。 8、违法后果不同 劳务派遣中,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,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《劳动合同法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 劳务外包适用《合同法》,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按双方合同承担权利义务,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员工基本上不承担责任。 |